9日泉三高速公路剛開始實施記重收費,就有司機對“地磅”的準確性提出質疑。前日,司機張先生稱,他經過德化高速收費站計重時,他的貨車車重17噸,收費站地磅卻稱出23.2噸。他懷疑地磅有問題,收費站稱有疑義也要先繳費再投訴,由質監部門進行調查。
收費站汽車衡誤差近6噸
據司機張先生介紹,前日上午,他從泉州運鋼材到三明公路金昌鋼材市場,走泉三高速從德化收費站2通道出去。過地磅稱重車重為23.2噸,繳費95元,而他的車重只有17噸,他認為收費站汽車衡有問題,便向收費站理論。收費站工作人員告訴他,有疑義先通行繳費后再撥打12365向省質監局投訴,多收的會退還。他不想堵塞交通,便先繳費出站。
張先生此前在貨運場稱重不到17.8噸。出收費站后他自行到附近的公磅過秤,車重也是17噸多一點,于是他撥打12356向省質監局投訴。張先生說,工作人員表示 會予以處理,可兩天過去了仍沒有個結果。
“本以為計重收費更省錢,沒想到更多錢。”張先生向記者展示了三家貨運場的稱重清單,分別是17.65噸、17.75噸和17.69噸,而收費站電子地磅單是23.2噸,最大誤差近6噸。“之前不計重收費,全城走高速收費只要100元,現在提早2個收費站出高速,卻只省了5元錢。這樣估算起來,計重收費反而要多交10多塊錢”,張先生氣憤地說。
記者了解到,輕載(空載)的重型貨車(現行收費標準4、5類型貨車,即3軸以上的貨車)按現行高速公路及其他封閉式收費公路的收費標準降低一個車型收費標準計收通行費(最底降至現行收費標準3類車型)。四軸貨車判定值16.8噸,五軸貨車判定值23.2噸。張先生認為,因電子地磅誤差,他原本只要按四軸貨車繳費,卻要按五軸貨車繳費。
有疑義先繳費再投訴
昨日上午,在泉三高速沙涌收費站2通道,記者看到電子地磅設在收費站前段,秤臺與地面平行,兩邊有紅外線車輛分隔器。據了解,目前計重收費使用的計重設備為動態汽車衡,車輛只要駛過秤臺,不需停留就可稱出行駛車輛的重量。按規定,衡器稱重允許5%的誤差,張先生的車重誤差卻達7.1%。
收費站工作人員承認,“誤差是有的,也有司機投訴,但是很少”。他表示,每天都有質檢部門來檢查維護衡器,誤差不會很大,“產生誤差的因素很多,具體是誰的問題,有待質監部門調查”。
為何會產生計重誤差?
高速路工程師:
車速不穩也會增加車重
高速公路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工程師告訴記者,目前收費站在計重收費中,使用為“電子磅”動態公路車輛自動衡器,車輛在駛過秤臺的瞬間,其軸重通過傳感器完成數模轉換,實現計重,所使用的“電子磅”都要通過省質量監督部門檢測審驗合格才使用,一般是不會有問題的。
該工程師稱,一般情況下,車輛通過秤臺時應從車道中間緩慢勻速通過,時速低于5公里時稱量計重最為準確;如果車的車速不穩,突然加速或踩剎車等異常駛過,都有可能造成稱量數據的增加。
另外,司機為了逃費,往往會弄巧成拙。比如,司機采用跳秤,車輛在稱臺前突然加大油門,使車輪在瞬間微微抬起,企圖跳過秤臺,減少稱重;車輛在通過計量衡時,車輪行進繞S形,使秤臺受力不均,以減輕稱重;采用遮擋微波測速儀,遮擋紅外線車輛分隔器……這樣的逃避超限超載計重,反而造成了采集數據不準。